僧官名。北魏置。掌管全国比丘尼 (尼姑) 的事务。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三九《魏故比丘尼统慈庆墓志铭》。
官名。①秦、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始置五经博士。初秩比四百石,后升比六百石。除原有议政、制礼、藏书、顾问应对等职能外,又增学官职能,掌策试
官名。西周置。见《丰尊铭》。职掌不详。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署名。清末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水陆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上林苑事务,以上林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官名。晋朝置,职掌同安西将军,唯资深者得任之,二品。历朝皆不常置。南朝宋二品,梁、陈皆较安西将军进一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上。
清代科举之制, 凡生员科试一、二、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其余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之监、萌、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考科试者,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即“甲喇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