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官名,战国时齐置,掌接待四方宾客。《史记·滑稽列传》:“(齐威王)以髠为诸侯主客。”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明朝设一人,正九品。清顺治元年(1644) 沿设,一人,亦正九品。雍正七年 (1729)裁。
宋朝选拔州学教授的一种方式。神宗熙宁八年 (1075) ,始以考试选拔州学教授。元丰七年(1084),规定试入上等为博士,中、下等为学正、学录。哲宗元符元年(1098),令每年一试。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
官名,金朝置。这是女真语的音译,也译做胡鲁勃极烈。“忽鲁”是“统帅”、“统领”的意思。“勃极烈”是“长官”的意思。金朝凡长官(官长)皆称“勃极烈”。忽鲁勃极烈,犹言统帅、统领官。见《金史·百官一》。参
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②宋朝诸路州、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徽宗宣和三年(1121),以都厅改称。
官名。唐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大中下都督府、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其职掌同“州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即水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水部员外郎。
官名。唐朝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官。宋朝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选士人充任,三任六考,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者授著作佐郎。神
官名。为嘉蔬署正副主官。见“嘉蔬署”。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