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员一人,隶都水监,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哲宗元祐五年 (1090),定三年为一任。元符三年 (1100)罢,其事归漕臣。徽宗重和元年 (1118) 复置
清代由将军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掌理狱卒,稽核南、北二所收禁人犯,发放囚衣、囚粮、药物等。设主事,满、汉各一人; 司狱,满四人、汉军、汉人各二人; 经承二人。另有太医院所派之医士二人隶厅轮值。光绪三十二年(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鬯人下士二人,掌管供给鬯酒和彝尊上的饰巾。郁人所掌的鬯酒为未和郁金之鬯酒。北周因之置司鬯中士,正二命;司鬯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置,分十五道监察州、县官吏,京城长安、陪都洛阳以御史中丞领使职,其余各地择贤良刺史领使职,职权甚重,可罢免州刺史,除变革旧制须先报可,其余皆得自行处理,先行后奏。肃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船只。
①爵名。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高一等。《礼记·王制第五》: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②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
①宋朝都统制司别称。②泛指主管军事的机构。
见“汴河堤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