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氏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清朝客民编户之头目。客民在地方开张贸易,置有产业者,与土著一律顺编里甲,其头目称客长。掌查报编户客民之偷盗奸伪情事,督催钱粮,勾摄公事等项,并查察往来无定之商贾。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宫苑副使、左右骐骥副使、内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置为散阶称号,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三十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改医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佐防御使掌本州军事防务。五代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从六品。宋朝沿置,无职掌,用以安置贬降官员,哲宗元祐(1086—1094)中定从八品。辽朝置为防御使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文人充任。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则是特例。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来直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冬改隶财政部,并与原隶财政部,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
官名,秦汉皆置,掌地方漆树种植和漆的生产。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漆园殿,资啬夫一甲。”
官名。明朝负责漕运事务的总兵官。永乐二年(1404)设总兵、副总兵统领海运之事,后罢海运,专督漕运,一人,以公、侯、伯充任,下领协同督运参将一人,把总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