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礼科给事中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清朝总督之别称。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掌察天气阴晴。洪武元年(1368)改太史院为司天监,遂罢。
官署名。元朝置,简称总制院。掌全国释教,兼治吐蕃事务,设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
官名。王莽居摄元年(后6)始置,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官名,西汉末年王莽居摄元年置,掌听政事,记录言行。《汉书·王莽传上》:“居摄元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
官仓名。明置,属户部。掌军粮积储。置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副使俱裁革。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
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九品,员额一人。掌中书省直辖地区印制历书之事。
官名,金置,从四品,掌总统本直,谨严仪卫。龙翔军,正隆二年更名神卫军,大定二年又更名拱卫司。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
① 侍奉皇帝左右之近臣。唐朝指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通事舍人、补阙、拾遗等官。② 官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以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