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钤辖
官名。宋朝铃辖司副长官。北宋时期,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南宋因之。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佐钤辖掌兵马之事。
官名。宋朝铃辖司副长官。北宋时期,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南宋因之。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佐钤辖掌兵马之事。
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东郊蔡公堂,由掌握搽里八派主寺的噶尔氏贵族充任。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使职名。唐武则天时置为内诸司使之一,授宦官,掌两京官府庄田、磨坊、店铺、菜园、车坊等业。五代后梁沿置。宋朝为西班诸司使之一,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旧唐书·宪宗纪下》:“启初拜桂管,启吏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启。”唐杜荀鹤《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孝经》始向堂前徹,官诰当从幕下迎。”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一旦触君主之怒,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为明代秕政之一。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名,车骑将军,西汉始置,为重号将军,掌率车骑征伐。侍中为加官,加此官号者可入禁内,侍从皇帝。《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以(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