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引赞官
宋朝御史台属吏。员一人,位在前司主管班次下、入品知班上。补正名后,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
宋朝御史台属吏。员一人,位在前司主管班次下、入品知班上。补正名后,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升云南道提刑按察司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治中庆路 (今云南昆明),监治云南行中书省。设官、品秩同于御史台,隶于御史台。二十九年罢,三十年复立。大德元年(1297)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等候补授实缺。参见“候补”。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击奏磬类乐器。《周礼·春官》: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教击磬。击编钟,教缦乐燕乐之钟磬。凡祭祀,奏缦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使职名。唐昭宗天祐元年(904)东迁洛阳,以扈卫兵士为御营,朱全忠以其将张廷范为御营使,提举御营一行事务。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亦置,以中书侍郎黄潜善兼充,以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兼副使,旋以尚书右
官署名。清末新设检察机构。分为不同级别,有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检察厅等。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详见“总检察厅”、“京师高等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等。官署名。
宋朝宝章阁省称。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射礼。《仪礼·大射》:“大射之仪”,“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周礼·夏官》有“射人”; 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以射法治射仪”。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