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使道
官名。清朝道员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乾隆十八年(1753)改道员为实官,遂省。
官名。清朝道员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乾隆十八年(1753)改道员为实官,遂省。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1)宋初考课,沿唐制之四善而分列为三等:政绩优异者为上,职务粗理者为中,临事弛慢者为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令诸路转运使考察所部官吏能否分为三等: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无廉誉,清白而无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把陆军部、海军部、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组成军部,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设总长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唐朝僧尼初隶礼部祠部司,文宗开成 (836—840) 中设左、右僧录司,掌众僧事。宋承唐制,置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和僧官补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膳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
官名。后周世宗显德元年(954)以武艺超绝及相貌堂堂者署为殿前诸班,因有此号。宋朝殿前司马军有散都头左右二班,为近侍卫士。
官名。见“礼部仪部”条。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同年罢。
武官名。明代后期,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各有佐击将军二人,每一佐击将军统领一个城守营,地位在游击将军之下,简称佐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