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薙)氏
官名。周置,掌杀草之政令。见《周礼·秋官·薙氏》。
官名。周置,掌杀草之政令。见《周礼·秋官·薙氏》。
满语官名。意为“箭主”。满族早期出兵或狩猎时按族党村寨结队,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立一长,称“牛录额真”。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将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统之,始为正式官名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玉牒别称。
武臣阶官。又称横行。北宋初,有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閤门副使、西上閤门副使等。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令各领本职。徽宗政和二年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
官名。见“工部中大夫”。
即“丹书铁契”。
见“三司推官”。官名。见“三部判官”。
官库名。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隶太府监,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改隶中尚监,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有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属太府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