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都官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官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官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掌执法纠察六尉六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左候副职。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左候之副,车驾出掌佐式道左候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参看“式道候”条。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漳署’。
清朝“军机章京”之俗称。
见“资(1)”。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官名。见“宣纳下大夫”。
春秋时的军队建制。见“三军将佐”。
官署名。金朝置。属工部。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设左、右厢官各二员,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 秩均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修完庙社、城隍
官署名。金朝中都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参见“店宅务”。官署名,金朝置,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其官有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和检料修造房屋之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