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判官

判官

官名。隋朝有过海判官。唐朝遍置于使府。《唐六典》卷二: “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常事务,权重务剧,为幕府上佐,甚至充任留后。府州诸曹参军事亦或称判官。五代领州郡事,成为州府职官。方镇全部幕职亦泛称判官。北宋三司各部置,分管各案; 开封府所置,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所置,掌京城争斗与案件审理;节度州、观察州、防御州、团练州、军事州所置,为幕职官;南宋临安府及节度州亦置。辽朝南面官如诸州、军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及五京留守司、计司皆置为下属,协助长官处理日常事务。北面宫官、边防官部分官署亦设。金朝三司、司天台、武卫军都指挥使司、诸京留守司、诸总管府、诸州、警巡院、录事司皆设,品秩自从五品至从八品不等。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与路、府、州、录事司、警巡院各置,参决民政,或兼捕盗之事,品秩自正五品至正八品不等。少数中央官署,如太医院、京畿都漕运使司等,亦设此职。明朝诸州所置,分掌都粮、缉捕等事; 都转运盐使司所置,助理盐政,分督各场、仓盐课司。清因之,简称“州判”、“运判”。


官名,为长官的佐吏,协理政事,或备差遣。唐朝节度使、观察使、按抚使、度支使、营田使、招讨使、经略使等,均置判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节度使》。宋朝宣抚使、发运使、都转运使等皆置判官;幕职官中也有判官,见《宋史·职官七》。辽代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等,皆置判官,见《辽吏·百官志四》。金代殿前都点检、宣徽院、太医院、教坊、司天台、武卫军都指挥使司、交钞库、典牧司、圉牧司、诸京留守司、按察司、诸节镇、诸防御州、诸州刺史、诸京警巡院、诸府节镇录事司,均置判官,见《金史·百官二、百官三》。元代太医院、上都院、散府和各州都置判官,见《元史·百官四、百官七》。明代仅州置判官,见《明史·职官四》。清代称州判,见《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转运司

    官署名。亦称转运使司。宋朝诸道(路)皆置,均调一道(路)租税以供国家支用,以转运使、副使主其事,兼分巡所部,监察官吏能否,其属有转运判官。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蔚州、应州、朔州、保州转运使司

  • 内作使

    官名。唐玄宗时置,主少府制作诸事,领绫匠八十三人、巧儿四十二人等。昭宗天祐元年(904) 停。官名。《文苑英华》所载唐大和三年(公元829年)与大中元年(公元847年)的《南郊赦书》均提到内作使之名。

  • 帅札

    官文书名。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兼处置铨量、差注、类试等事,其颁发札子,称帅札。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亦可颁发。

  • 帐内幢主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

  • 长官司

    地方政权机构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又称“蛮夷长官司”。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等,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长官

  • 国子监掌馔厅

    明代国子监的内部机构。设掌馔二人,未入流,办理本监饮食事务。

  • 司刀盾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 掌理戈盾等器。北周依《周礼》置司刀盾中士,正二命;司刀盾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 副都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有兵诸郡别置,正五品,为都尉副贰,领兵,与郡之行政长官不相知。京辅所置从四品。武官名。隋炀帝时置,大业二年(公元606年)炀帝定郡都尉之秩为正四品,又增置副都尉,秩正五

  • 长乐户将

    官名,汉置,掌守卫长乐宫门户,属长乐卫尉。《后汉书·百官四·大长秋》:“长乐又有卫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长乐卫尉的属官有丞、户将等。《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尹更始为谏大夫,长乐户将。”官名。

  • 同知枢密院事

    官名。亦称“同知枢”。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19)始置,为枢密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二品。辽朝北、南枢密院各设同知北院、同知南院枢密使事,位在枢密副使下。元世祖至元七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