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刑科亦设一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刑科亦设一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策军大将军下。
官名。西域且末、鄯善等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朝时西域诸国多置,位在诸侯上,掌辅佐国君处理国事。《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击胡侯、却胡都尉、击车师都尉、左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 (1284),秩正六品,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段匹人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隶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
文书名。① 军中文书统称。凡征召、罪责、晓慰等皆用之。② 朝廷有大征讨,为申明出师之名,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
官名。金代东西京各有御容殿,设閤门各二人,掌享祀礼数、铺陈祭器。
官名。即“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
官名。① 一说为官之副职。《尚书·周书·酒诰》:“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蔡传》: “少正,官之副贰也。”一说对大正而言的官名。春秋时鲁、郑等国置。《左传· 襄公二十二年》: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
官名,属少府,掌建造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注。
辽皇帝斡鲁朵所属军队。辽代九帝及太祖述律后,景宗承天后,皇太弟孝胡等十二宫及文忠王府均置之,平时掌守卫,出行时扈从,皇帝死后守陵,属于私属军队的性质,与属于国家的军队不同。十二宫及文忠王府所属各宫卫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