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以山阳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典农署。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官署名。民国置,为办理蒙藏事务的机关。初名蒙藏事务局,民国三年改称蒙藏院。直属于大总统,设总裁一人,总理院务,监督所属职员,副总裁二人辅之;下设参事、佥事、主事、司长、秘书、翻译官等。民国十七年,国民
官名。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参见“总兵官”。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一般由总兵充任。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所补用之缺,原非应补之缺,乃以现缺先用之例。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笔帖式、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
经济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经济部设置,专司民营工矿资金的筹措协助,工矿材料的供需调剂管制及工矿物资的运销分配。以处长为本处主官。
官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副率。
即“内史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