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部右参议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置一人。
见“千总”②。
官名。北魏置。掌尚书省比部曹。《魏书·陈建传》: “比部尚书、平原王陆睿”。参见“比部”。
官署名。元末设置,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顺帝时变乱时起,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直送内台又无先例,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
京畿大都督官府简称。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易掾二人,掌授《易》。
官名。西汉属宗正,有丞,职掌土木工程,制作修建宫殿官署所需砖瓦等,故出土汉瓦常有都司空载记者,又设囚系宗族外戚之监狱。东汉省。官名,属宗正,掌宗室罪人。《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属官有都司空令丞。
察举科目名,汉朝置此科,征求直言极谏之士为臣。《汉书·文帝纪》:“(十五年)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二月北洋政府设置,直属总统府政事堂,掌理修订民国礼制。设馆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馆长二人,由左丞与右丞兼任;总编纂一人,主任编纂五人,分掌吉、凶、军、宾、嘉五礼的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糊名之法起于唐。《通典·选举三》说:“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糊名’自此始也。”不过唐代糊名之制,只在吏部铨试时实行,而未尝应用于礼部举行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