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
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故又称为乙榜,
吏部及其所属各司的别称。
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宋朝以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等为经筵官,每年春秋陪侍皇帝讲读经史。明朝以经筵为内廷经常典礼之一,选派大臣和经筵事,以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等兼充经筵讲官。清沿明制,设经筵讲官满、汉各八
官名。即“柔远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元朝宣政院派出机构,掌佛教寺院、僧侣。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立于杭州,后罢。仁宗延祐五年(1318)又立于杭州,设官八员,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顺帝元统二年(1334),复立于杭州
官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置督学八至十六人,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亦置,掌视察学务,为北洋政府时期视学的改名。参见“视学”。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复为寺,秩正三品,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降为从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
周朝称诸侯的伯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工部司长官,员二人,承司空之事,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下设工部上士、工部中士、工部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