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学司司长
官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学司事。宣统三年(1911)改称军学处处长。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学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学司事。宣统三年(1911)改称军学处处长。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学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署名。隋朝隶太仆寺,置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署。
官署名。 东汉置,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 有长、丞主其事。
官名,掌爵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为雁门守。”注:“师古曰:大与,主爵禄之官。”
官署名。宋初置,隶门下省编修院,掌修日历。神宗元丰四年(1081) 归史馆,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领之,会集宰执时政记、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哲宗元祐五年(1090),
官名。唐朝宫官,视七品,隶宫正。
官名。东晋、南北朝军事编制队的主将。下设队副,上属军主。所指挥的兵力无定员,自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南朝多以杂号将军领之。北魏为比视官,犯谴原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可当刑。担任仪卫等任务时可有较高
官名。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总掌户部事。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设,隶尚书省之下。额一员,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
官名。宋朝国史实录院属官,以侍从官兼任,掌修国史。官名。金置,金代国史院设此官,与“修国史”共掌修国史、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一·国史院》。
官名,西汉时匈奴置此官,为二十四长属官,位在当户下。《汉书·匈奴传上》:“颛渠阏氏父左大且渠怨望。”“单于闻之喜,召贵人谋,欲与汉和亲。左大且渠心害其事。”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刑罚书记的官吏。《国语·晋语七》:“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以烦刑史。”顾炎武《经义述闻》卷二一:“刑史谓刑官之史,掌刑书以赞治者。”刑官下属小吏,掌刑书。《国语·晋语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