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司大都督
官名。东魏置。《北齐书·高乾传》:“(高昂)复为军司大都督,统七十六都督,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
官名。东魏置。《北齐书·高乾传》:“(高昂)复为军司大都督,统七十六都督,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
唐朝御史大夫别称。《资治通鉴》卷244唐文宗太和六年十二月丁未“初,李宗闵与德裕有隙”条胡三省注: “唐制: 大朝会,御史大夫帅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故以为大门官。”唐朝称御史大夫为大门官。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后来改称《诉愿法》;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公布了新的《诉愿法》,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复加修订。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分属考功司,掌文武官资任之政令,由考功郎中、员外郎主管。南宋因之。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
官名。明制太常寺置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后革去五人。掌祭祀音乐之事。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 中置。年青举人、贡生等入国子学读书后,赴各衙门见习,取其中尤英敏者入文华、武英堂说书。
官名。北魏置。《魏书·高句丽传》:“(北魏太武帝)遣员外侍郎李敖拜(高句丽王高)琏为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高琏后裔世代相袭。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宋朝三司别称。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官名,汉置,为州尹之副,佐州尹治京都地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参看“州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