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诰敕房
明清内阁内部机构。明始置,掌书写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清代于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始设诰敕房,由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由大学士于汉侍读、中书内派委管理,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凡汉票签处所撰拟的诰敕,由本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遇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此外,册封金银册,在镌刻后,也交本房校阅。
明清内阁内部机构。明始置,掌书写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设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以掌其事。清代于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始设诰敕房,由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由大学士于汉侍读、中书内派委管理,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凡汉票签处所撰拟的诰敕,由本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遇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此外,册封金银册,在镌刻后,也交本房校阅。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官名。又称“供给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柴炭、笔墨、纸张等。
官名,汉置,掌养天子之狗。《汉书·李延年传》:“延年坐法腐刑,给事狗监中。”注:“师古曰:掌天子之狗,于其中供事也。”官名。汉代少府所属,见《汉书·李延年传》。掌同狗监。参见“狗监”。
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高宗龙朔二年(662) 除府字。
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自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以至斗食,共分十六级
见“仓科”。
参见“东京小司寇”。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长孙平传》:“周宣帝即位,置东京官属,以平为小司寇,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参见“小司寇上大夫”。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医药之事,以尚药局、太医院官兼。
南朝宋、齐时在蛮族聚居区域所置的县。因当时习称蛮族为“蛮左”,故以为称。如《宋书·州郡志二》“南豫州·晋熙郡太守”条记“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公元448年),以豫部蛮民立太湖、吕亭二县,属晋熙,后省,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