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统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人口统计事项,二、土地统计事项;三、民政、警政、礼俗统计事项;四、统计材料的编制及刊行事项;五、统计人员的训练及考核事项;六、关于其他内政统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人口统计事项,二、土地统计事项;三、民政、警政、礼俗统计事项;四、统计材料的编制及刊行事项;五、统计人员的训练及考核事项;六、关于其他内政统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文书名。平行文。始于唐,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后代沿之。清朝府、州、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两司首领行文厅、州、县均用之。
见“钤辖”。官名。宋置,见“钤辖司”。
蒙古语,意为“司膳”、“厨师”。蒙、元怯薛执事名。又译宝儿赤、卜儿赤、博儿赤、保兀儿赤、保儿赤。掌宫廷烹饪与宴饮。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
官名。北魏始置,侍从皇帝读经。西魏亦置为王公官属。北齐皇帝、北周太子、王公皆置。南朝齐置为诸王官属,梁太子、王侯俱置,均因人而设,不常置。唐朝于东宫置此官,无常员,为太子讲导经学。玄宗开元(713—7
流外官名。唐置,属殿中省尚辇局,秩流外九品,七辇主辇各六人。又宗正寺诸陵台亦置主辇四人。
官名。见“左右武伯中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改国子监学录置,正九品。宣和三年(1121),改为太学录。
官署名。①唐朝以后管理全国户口、财赋之总机构,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北周始设民部。隋初设度支部,寻改民部。唐高宗登基 (649) ,因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长官为户部尚书。其后历代相沿不变。唐至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