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委员会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清朝漕运总督别称。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选充,每年一更代。掌收发旗纛、帐篷。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陆军部军实习。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
武官名。明嘉靖以后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各有备兵坐营官一人,专为收受新补之兵以备各营兵之缺者,为兵部派充之官。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分飞龙院置,掌马牧之事。
见“治中”。官名。简称治中,掌文书案卷等,东汉至隋多沿置。详“治中”条。
清代选拔学正的考试。清制于国子监额设学正四人,学录二人,初由九卿保举,后照内阁中书例考取补用。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令于会试未中举人中取中书外,择年力老成课士相宜者量用数人,遇学正、学录缺出挨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见“印务参领”。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掌文书档案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