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观吏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总明观属官。凡玄、儒、文、史四科每科置二人。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 废。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总明观属官。凡玄、儒、文、史四科每科置二人。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 废。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工艺、制造、铁路、行轮、邮电及开矿诸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工务司,所辖铁路、邮电诸务移交邮传部。官
官名。元朝特有的官名。元朝的文散官分四十二阶,崇进是前阶,为正一品官。无实际职务。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文散官名。金代始置,秩从一品下。元升为正一品。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即虞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虞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虞部郎中为司虞郎中,虞部员外郎为司虞员外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即“秃鲁花”。
官名。清末新设陆军部、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主管各司事。官名。民国以来,中央行政各部,皆分司办公,一司的长官称司长。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由通政院分官四员,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又称江南分院。成宗大德七年(1303)罢。
司封郎中、员外郎通称。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