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舆都辖
官名。金置,属尚辇局,秩从九品。
官名。金置,属尚辇局,秩从九品。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藩封掌印”,即“一旗之长”。掌一旗之政令。清朝内、外藩蒙古及哈密、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世袭者循例题请,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
见“提督”①。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外交官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大使所驻者,称大使馆;公使所驻者称公使馆,代办所驻者称代办使馆或代办处;均由本国外交部管辖。国际法规定,使馆视为本国领土,不受驻在国统治,并享有不可侵犯、免税等特权。我国于清
官名。北魏置。为禁卫武官,位在直阁之下。见《魏书·肃宗记》。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官名。元朝置,为太府监、经正监等府署长官,位在太监上。职掌同诸监监卿、卿。
宋朝都督全称。参见“都督”。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官名。秦始置,西汉因之。掌诸属国归附少数族事务,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武帝时增设诸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各置都尉,皆隶之。多以熟悉边事者充任。成帝河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北魏复置,其职略同,亦称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