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察前署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官名。北周置。武帝平北齐后,于建德六年 (577) 二月在相州置宫及六府官,此为天官府主要官员,静帝大象元年 (579) 二月癸亥,移相州六府于洛阳,遂罢。官名。相州为北齐邺都所在之州,北周平北齐后,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协助掌关防参领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章京。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名,三国魏置,掌传达晓喻朝廷文书政令等。《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援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官名。宋置东、西绫锦院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医官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舞蹈用具。《周礼·春官》“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陈,则授舞器。既舞,则受之。宾飨,亦如之。大丧,廞舞器。及葬、奉而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亲王内特简,专任总理部务。又称总理亲王。宣统三年(1911)省。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为外务部的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
功臣封号。明朝置。封予从成祖起兵有功者。并封公、侯、伯,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及子孙。
元新附军之一种。又称手记军、涅手军。原为南宋之军,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以便于识别,而防其逃亡。归附元朝后,改编为手号军。其后手号军军士死,由子弟嗣继,不再刺墨。
官名,也写作奄官,即在宫中任职的太监,也称宦官。《后汉书·郑太传》:“(何)进将诛阉官,欲召并州牧董卓为助。”《后汉书·五行志四》:“儒说奄官无阳施,犹妇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