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1)清代士兵,经制的(即国家常设的)称为兵,非经制的称为勇。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参见“目兵”。(2)北洋政府规定,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级;海军则分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一等练兵、二等练兵。(3)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亦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
(1)清代士兵,经制的(即国家常设的)称为兵,非经制的称为勇。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参见“目兵”。(2)北洋政府规定,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级;海军则分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一等练兵、二等练兵。(3)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亦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
汉朝库名,属将作大匠,专掌石料,供修建宫室陵园等用,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见“登闻鼓厅”。
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段祺瑞由军阀“推戴”,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就任临时执政,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六条,组成了临时政府,临时执政以国家元首的
“驸马都尉”的简称。魏、晋以后,尚公主者常加驸马都尉,后世因作为皇帝女婿的俗称。又据《魏书·官氏志》引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有驸马,三品,别有驸马都尉,从四品上。1、官名,即驸马都尉的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中间地域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治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掌管毡毯织造的机构。元朝设置此局,至元十四年置,属“诸司局人匠总管府”,设大使、副大使各一员,掌管匠人一百二十五户。参看《元史·百官一·诸司局人匠总管府》。
官名。简称王会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王会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满洲二人,蒙古三人,从五品。
官名。宋初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掌三司户部之事。太宗端拱元年 (988)罢,淳化三年(992) 复置,后又罢。至道元年 (995) 又置,真宗即位,三部副使皆迁官,遂罢。咸平六年 (1003) 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