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录事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录事参军。
卿大夫之长。春夏始见,战国沿用。正卿是执国政的首辅。《国语·晋语九》:“有武德以羞为正卿。”韦昭注: “正卿,长卿。”《史记·赵世家》: “君子讥盾:‘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讨贼’,故太史书曰:‘赵盾
参见“都统司”。
以蓍草占问出仕为官的吉凶。《左传·闵公元年》: “初毕万筮仕于晋。”
官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下,治所在今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区。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收养珍禽异兽之所。下有虎城、羊房等名目。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收养珍禽异兽,有虎城、羊房。设提督太监一人,佥书数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朝云南之铸钱局。顺治十七年(1660)置局,康熙六十一年(1722)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云南府知府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制用语。宋朝经殿试合格进士的等级。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殿试进士,始分三甲取士。其后虽多分为三甲,但有时亦不分甲,有时则分二甲或五甲。分五甲时,此为最低一等,赐同进士出身。元、明以后,固定
①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四方使署下置,掌互市,有监、副监。唐朝改隶少府监,每监,监一员、丞一员、价人四员,掌交易马驼驴牛等事;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为通市监。②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