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全国烟酒事务署

全国烟酒事务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规定其职权为管理全国烟酒公卖及税捐事宜。设督办、坐办各一人,秘书二人,署内分置五科:第一科,掌办总务;第二至第五科分掌各省烟酒公卖和捐税事务。五科共设科长五人,科员十六人。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因专署办事隔阂,虚糜经费,呈准裁撤,仍在部内设专卖局办理。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一月十日,财政部又以事务繁重,呈准复置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二月十九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全国烟酒事务署改由国务总理直辖,管理全国烟酒一切财务行政事宜。设督办一人,署长一人,参事二人,厅长二人,秘书四人,佥事八人,主事十六人,技正二人,技士六人。第一厅分设两科,掌办总务;第二厅分设两科,掌办稽核、财务;各省区原设烟酒公卖局一律改为烟酒事务局,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布的《全国烟酒事务署各省事务局职掌规则》,各省烟酒事务局各设局长一人,重要的局可增设副局长一人,局内分科办事。省局以下,并得设事务分局与稽核处。另外,卷烟税务总局直辖于全国烟酒事务署。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十八日公布的《卷烟税务总局暂行章程》,卷烟税务总局设总办一人,总局内分设总务、会计、税务、稽查四科,共设科长四人,科员二十人。

猜你喜欢

  • 官品

    官员的等级,参见“品”。

  • 知政使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 例贡

    清朝贡入国子监生员之一种。由廪生、增生、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用今称,乃非正途出身,因其不由考选而入贡也。性质与明朝之纳贡相似。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清制,凡援例捐纳而为贡生者,称为例

  • 出使俄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

  • 备身五职

    备身都将、备身别将、备身统军、备身军主、备身幢主的合称。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位在备身正,副都督之下。负责宫禁侍卫。从八品。北齐设有备身五职,都是低级近卫官。五职有左右备身五职,刀剑备身五职。见《隋书·

  • 夺爵

    免除官吏的爵位。秦汉制度,官吏犯法,可用爵抵罪,叫做夺爵。《汉书·景帝纪》:“(有爵者)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注:“师古曰:谓夺其爵,令为士伍,又免其官职,即今律所谓除名也。

  • 太子骑官备身军主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 营士

    即汉五校尉营士。五校尉指屯骑、越骑、步兵、射声(各领士七百人)、长水(领士一千三百六十七人)。《后汉书·孝安帝纪》:“三公以国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

  • 宗子录

    见“宗子正”。

  •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

    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的规定,外交官、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襄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