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各路提调处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二月设。掌卢汉、松沪各官办铁路交涉借款与建设事宜。置提调一人 (亦称五路大提调) 总其事。十一月,改为铁路总局。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二月设。掌卢汉、松沪各官办铁路交涉借款与建设事宜。置提调一人 (亦称五路大提调) 总其事。十一月,改为铁路总局。
官署名。北魏初设。《魏书·宿石传》:“(宿沓干) 迁给事,兼领工曹。”其后废。北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 改定开封府所属六曹,又置,掌京府工程劳作之事。大观二年 (1108),天下州郡依开封府例置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设郎中,满洲一人; 员外郎,满洲一人; 主事满洲一人、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官署名。清置,
官名。西周置。掌商贾贸易。《颂鼎铭》:“命汝官司成周贾,监司新造贾,用宫御。”
官名。见“诸冶令”。
官署名。隋初置,为尚书省礼部四司之一,设侍郎二员为长官,文帝开皇六年(586) 又置员外郎一员贰之; 炀帝时改名司蕃。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职掌前朝二王后裔入朝之接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夏侯审等六人及第。
贡院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礼部试,派官巡察廊下,以防应试举人作弊。真宗景德四年(1007),命官员巡试铺。仁宗天圣二年(1024),正式置巡铺官。其后,每开科必置。科举考试执事人员。宋雍熙二年
官名。西晋置,司隶校尉、诸州属吏。掌记录、缮写等秘书工作。官名,汉置,为郡府佐吏。汉代郡置主记室史,其属员有记室书佐,掌记录文书。其后,晋朝州置记室书佐,王国郡县置记室史,皆掌文书记录。见《后汉书·百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铨叙部,设在各省,办理各该省委任职公务员的铨叙事务。设处长一人,简任、监督所属职员,总理处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