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畿都漕运使司

京畿都漕运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78)改原行省漕运司而置,隶户部。二十四年,分立内外两运司,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运粮公事。为正三品衙门,设运使二人,下设同知、副使、判官各二人。领新运粮提举司、京师二十二仓、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等。明初沿置,设漕运使,正四品,掌漕运之事。洪武十四年(1381)罢。永乐(1403—1424)后改设漕运总兵官,景泰(1450—1456)后改设总督掌其事。


官署名。元置,总管漕运事务。其官有: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员。见《元史·百官一·京畿都漕运使司》。

猜你喜欢

  • 廷尉监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 省政府主席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国民政府就省政府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之,掌召集省政府委员会会议,并为会议主席,代表省政府执行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案,监督全省行政机关职务的执行及处理省政府日常及紧急事务。省军管区司令

  • 判祠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祠祭画日休假令、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给剃度受戒文牒。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祠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 多罗贝勒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位长子下、固山贝子上。简称贝勒。爵位名。清置,见“贝勒”。

  • 京兆尹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以北京为首都,初期首都行政长官仍沿清制置顺天府尹,惟将顺天府衙署改称顺天府尹公署。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四日公布《京兆尹官制》,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作为特别行政区域,相当于

  • 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

  • 法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 骏马监

    官署名。也用作官名。《汉书·傅介子传》:“介子以骏马监求使大宛。”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西汉太仆属官有骏马令、丞、当为骏马监主管。东汉省。官署名,也是官名,汉置,掌养骏马。《汉书·傅介子传》:“元凤

  • 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 绣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绣织各种领、袖、补服、荷包等。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二百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