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官

京官

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故名。《北齐书·崔劼传》: “世门之胄, 多处京官, 而㧑二子拱、 㧑并为外任。”唐朝又称“京职事官”,指三公及省、台、寺、监、诸王、东宫、王府与公主邑司官等。宋朝在京文武高级官员无职事者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亦称“朝官”,其非常参者为京官。明朝南、北两京各衙门之官员均称为京官,包括中央各机构及顺天府、应天府的官员。清制,中央各衙门官员称京官。


一般称在京城做官的、中央系统的官员为京官。但也有不这样的,如宋朝,以不参加常朝的、职位较低的称京官,而参加常朝的、职位较高的称“升朝官”。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唐自相辅以下皆谓之京官;宋以常参官预朝谒者谓之升朝官,而未预者曰京官。”

猜你喜欢

  • 司书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周书·颜之仪传》:“世宗以(之仪)为麟趾学士,稍迁司书上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所掌与司会略同

  • 翰林医官副使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用为医官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年二(1112)重定医阶官,换为翰林医正。医官寄禄阶。宋置,政和二年(

  • 典东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更”。

  • 郡小史

    郡门下吏名。东汉始置。与干同为郡府最卑末之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于低级郡吏中只提书佐、干,没有提及小史,《汉官》则载河南尹所属吏员中有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以干与小史合计,可见其地位相似。小史有的冠

  • 协律中郎

    官名。北魏置。《魏书·刘文晔传》:“拜协律中郎。”职掌同协律郎,位在其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下。官名。北魏置协律郎(从五品上),又置协律中郎(从四品下)。皆掌校正乐律。见《通典·职官

  • 掌教上士、中士

    官名。北周置,掌教上士,正三命,掌教下士,正一命。府属不明。《意林》引《桓谭新论》说:“予前作王翁掌教大夫。”王翁指王莽,此职当是仿新莽之制而设。

  • 廉能官

    金朝对廉洁贤能官员的称谓,后成为一种举荐和选拔官员的制度。章宗明昌元年(1190)三月,诏内外五品以上,岁举廉能官一员,不举者坐蔽贤罪。四年,又订立军民共誉者为廉能官之制。泰和八年(1208)又增加善

  • 地官府都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属官,佐大司徒卿、小司徒上大夫掌地官府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赐玺书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 乡董

    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设乡董一人,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