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叙雪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罢,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员额各一人,在宫内主管饮食、盥洗等事,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部经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武官名。金置,见“拱卫直使司”。
官署名。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掌殿内宿卫,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南宋时转属兵部。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鱼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齐于临漳县置左部、东部二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左部管九行经途尉。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副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六品。十三年,升部秩,随改从五品,一人。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