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状人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
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已人充任,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规定从掌管籍记的司吏中轮充,任期一年。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
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已人充任,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规定从掌管籍记的司吏中轮充,任期一年。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尚书省工部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协掌部事,成为工部次官。唐朝沿置。高祖武德七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为卫尉副贰,协掌宫门禁卫。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宋七品,梁四班,陈八品。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丞降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兵部侍郎。参见“兵部侍郎”。官名。见“武部”。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医官名。宋朝有翰林医官,为内侍医生。见《宋史·职官九·医官》。在宋代,翰林医官也是医官官阶名。辽代南面朝官翰林院属有翰林医官。见《辽史·百官志三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文书名。平行文。明朝为中央文书,如五军都督府对六部行文即用之。清朝为地方文书,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均用之。近代演变为外交文书,用于外事交涉。
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无专设的职官,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博士、典簿、赞礼郎、读祝官等管理,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春秋楚置。主管百工的长官,兼领兵征战。《国语·晋语》云: “王使工尹襄问之以弓。”韦昭注: “工尹、楚官。”《左传·文公十年》: “王使为工尹。”杜预注: “掌百工之官。”战国赵、燕设大工尹、右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属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