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的僚属。唐黄滔《黄御史公集·陈侍御新居》:“幕客开新第,词人遍有诗。”
参见“廪牺令”。官署名,金朝置,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其官有令、丞,有太庙令、丞兼。见《金史·百官一》。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长官,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地位很重要,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理小冢宰事兼之。
官名。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掌文书案牍。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首饰、衣服、器玩诸宝财货,裁制缣彩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见“秉衣”。
见“十光将军”。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管理诸津桥尉。
见“都部署”。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七品。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