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置,属文班司。始置于辽太宗会同元年 (938) 。
宋朝三馆别称。参见“崇文院”。
① 即担任职役。汉朝常有此称。如以郎官给事尚书、黄门、谒者等,后亦渐入官衔。② 官名。北魏置。属内朝官,有内给事、内行给事等,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如殿中给事、库部给事等,不仅处理曹务,还负有
官名,辽置,掌管皇族军政事务。见《辽史·百官志一·舍利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职名。唐朝政事堂 (宰相议政办公总署) 移中书省后,于众宰相中推一人执政事笔,即主持处理日常政务,称秉笔主持宰相议政会议,总其记录,坐堂办公或承受皇帝旨意。实居首相之位。肃宗至德二载(757)始令宰相
即“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诏设海军衙门,其衙署内部组织仿照军机处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体制。以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宜;以奕劻、李鸿章为会办,曾纪泽、善庆为帮办,而以李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南京留守”。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选举;二、公共团体;三、赈恤、救济;四、公私慈善、公益财团;五、征兵、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