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中等教育司掌全国中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中等教育司掌全国中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收受弘州、大同等地岁办油面,供应内府及放支宫人宦者饮膳食物,隶宣徽院。置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助理三卫府之事。五年废。参见“三卫官”。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境内。
官名。北宋有管勾架阁库,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官名。北宋置,见“架阁库”。
官名。①唐朝有翰林学士承旨,五代有殿前承旨、枢密院承旨,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旨。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 (940)除翰林学士承旨外,殿前承旨改为殿直,枢密院承旨改为承宣,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参见“主客郎中”、“主客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角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每王国置郎中令一人,俸千石,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始置,为王的侍卫近臣,常参与谋议,秩二千石。武帝时改朝廷的郎中令为光禄勋,王国仍名郎中令,但减其秩为千石,后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凡烟瘴缺、苗疆缺皆属此类,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失者,例即升用。沿海缺、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边疆水土恶厉,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其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