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尚书省礼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官署名。明代内官有司礼监,简称司礼,负责宫廷礼节、内外章奏等。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见“牌符”。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长官。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长官。分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郎中设。左、右司各二人,正五品,以宗室充任。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库伦理事官”。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骑郎”。清朝王公府属武职官员。
官名。唐置毡坊使与毯坊使,分掌毡、毯制作之事。至五代合为毡毯使,参见该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