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路都统军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为掾之副,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后汉书·应奉传》:“为郡决曹史,行部四十二县,录囚徒数百千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似为天朝典官,掌巡查天京上下河道。有天京左江巡河道、天京右江巡河道各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宫中女官名。见“司宝”。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渔业警察规程》,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渔业警察规程》于民国二十年(
官名。明朝苑马寺长官。一人,从三品。掌本寺所领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部。
官名。见“弘文馆”。
官署名。辽北面军官。辖凤军。设详稳等职。
秦、汉以寺为官舍通称,故尚书署、尚书台亦称尚书寺。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秦、汉称官舍为寺,因此尚书署、尚书台也称尚书寺。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
清朝“题本”之一种。定制,题本经内阁票拟后进呈皇帝,皇帝认为所拟之签有待斟酌之本,当时不批,折其一角发下,谓之折本。待积若干件,于御门听政时与大学士评议处理,得旨后内阁另拟票签进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