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嫔
内命妇位号。北齐置,为皇帝之妾。《北史·后妃传上》所载《河清新令》以光猷、昭训、隆徽为上嫔,比三卿。
内命妇位号。北齐置,为皇帝之妾。《北史·后妃传上》所载《河清新令》以光猷、昭训、隆徽为上嫔,比三卿。
吏员名。金置于宣徽院所属头面、段匹、金银、杂物等库。元沿置,徐元瑞《吏学指南》谓“掌持案牍之称”。
1、帝王所统治的国。《诗经·大雅·江汉》:“四方既平,王国庶定。”2、诸王的封国。秦末项羽所封诸王之封地。汉初刘邦封兄弟及诸皇子为王。汉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有太傅辅王,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中尉掌武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都水监。官署名。唐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都水监为水衡监,都水使者改为水衡都尉。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武备监改置,与卫尉院并立。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武备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寺。掌兵器制造、收储、给发。置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官名,秦汉皆置太仆,掌车马,为九卿之一,均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二》,而未见“右太仆”,而《双剑簃古器物图录》卷下有西汉时“右太仆印”封泥,说明西汉时有此官。
秦、汉以寺为官舍通称,故尚书署、尚书台亦称尚书寺。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秦、汉称官舍为寺,因此尚书署、尚书台也称尚书寺。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
乡里管事之人。明朝洪武 (1368—1398) 年间置,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三、五人不等。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教化,督课农桑,主持乡村水利事务。明前期,颇有权威,
亦称内郡国。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
官名。金元明清均为太医院的副长官,秩从五品,员额一人,地位在太医院提点之下;元明为太医院的长官。元代秩正二品,员额十二人;明秩正五品,员额一人,清为太医院的副长官,地位在管理太医院事王大臣之下,其品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