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镇抚人民、稽察边防军旅。设使、副使领司事,使居上京,秩正三品; 副使居东京,秩正四品。下设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官。
官署名。金朝置,掌镇抚人民、稽察边防军旅。设使、副使领司事,使居上京,秩正三品; 副使居东京,秩正四品。下设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官。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关于商务事项。
武官名。明初三千营下分五司,各置坐司官一人,掌理本司事务。又神机营每军(哨、掖)之下各分四司,亦各置坐司官一人,掌理本司事务。
即官寺、官署衙门、官吏办公之处。《后汉书·蔡邕传》:“今灾眚之发,不于宅所,远则门垣,近在寺署,其为监戒可谓至切。”
官名。宋置,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宋史·河渠志》载:“旧制,岁虞河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春料。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康熙十三年 (1674) 设。初名“城门校”,后改称“城门吏”。正七品,掌司门禁,稽察出入之事。额设满洲十八人,守内九门,每门二人; 汉军七人,守外七门,每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计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及其他杂物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
官名。晋置,《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条,属于第九品者,在诸县署令长相之丞尉下有关谷塞护道尉。此为沿三国魏关谷塞尉而设,参见“关谷塞尉”。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掌宫掖禁御,督摄队仗,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事、法、铠曹行参军、行参军,统开府府、仪同府,并领外军宿卫;炀帝大业三年(60
即“太子中舍人”省称。明太祖洪武 (1368—1398) 初曾定为东宫官名,十五年罢。
官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掌管各地汉军军户。至元五年(1268)罢,改由州县民官管理军户。参见“奥鲁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