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旗
清代军队名。自顺治以后,分满洲八旗为上三旗和下五旗,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为上三旗, 为皇帝的亲兵,由皇帝直辖;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为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分别统领。
清代军队名。自顺治以后,分满洲八旗为上三旗和下五旗,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为上三旗, 为皇帝的亲兵,由皇帝直辖;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为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分别统领。
官名。曲氏高昌国诸城的长官。每城遣司马、侍郎相监检校,名为城令。下设户曹、水曹、田曹等。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清朝皇帝妃嫔所生女及皇后抚养之女封和硕公主。其夫为和硕额驸,秩视超品公。详“额驸”。官名。清制,妃所生的皇帝女儿及中宫抚养的女儿称和硕公主,其夫婿称和硕额驸。见《清史稿·职官四·公主额驸》。参看“和硕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见“月令从事”。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
官名。汉末袁术置。《三国志·袁术传》:袁术“遂僭号,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官名,东汉末年袁术置。《三国志·魏书·袁术传》:“(袁术)遂僭号。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置公卿。”尹,京都所在的郡称尹,职如郡太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正副各一,共二人。主管天王乘舆,官阶为职同检点。参见“典舆长”。
官署名。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洪武五年(1372)设纳溪、白渡二盐马司,设司令、司丞,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后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又设顺龙盐马司,后均革。官署名。明洪武五年置纳溪、白渡二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