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三院

三院

官署名。唐代御史台所属有三院。《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御史隶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弹杂事。”“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之兵隶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隶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猜你喜欢

  • 次设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 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

  • 应诏左右

    官名。北魏置,亦称“应诏”,为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魏书·郭祚传》: “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深为世宗所信。”

  • 异姓王

    与皇室异姓的诸侯王。汉初因功封异姓王者共八人,即赵王张耳、衡山王吴芮、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秦、燕王卢绾、韩王韩信、楚王韩信。后相继被翦灭。

  • 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 签判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

  • 内酒坊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法糯、糯酒、常料三等酒,以供需用,以京朝官一人、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下有匠十九人,兵校一百三十九人,掌库十四人。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监官二人,监门

  • 司兵参军

    ① “司兵参军事”省称,参见该条。②官名。宋朝置,但仅存其名,多不除授。官名。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译、略猎。唐置,在府为兵曹参军,在州为司兵参军,在县为司兵。见《新唐书·百

  • 儒林从事

    官名。晋朝置,黄颖曾任此职,见《隋书·经籍志》,当为州属官。州学官名。《隋书·经籍志一》有儒林从事黄颖注《周易》四卷,惟不知为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