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发运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即“北(大王)院郎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
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名。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掌厂事。顺治(1644—1661)初设,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一年一更代。于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赴工部报递批文,工部派人会同木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距马河宋界东西七百里巡察之事。始置于圣宗太平八年(1028)。设戍长等职。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赋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即工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尚书为司平太常伯。见《旧唐书·职官二·工部尚书》,参看“工部尚书”条。
女官名,汉置。《汉书·文帝纪》:“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注:“臣瓒曰:《汉秩禄令》及《茂陵书》姬并为内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下,在八子上。”《汉书·张敞传》:“令后姬得有所法则,下臣有
即北周设于相州(今河北临漳) 的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府的合称。武帝建德六年 (577) 二月,于相州置官及六府官,所设官职远少于设在京都的六府。静帝大象元年 (579)二年癸亥,移相州六
小吏名,汉置,掌牢狱。《后汉书·廉范传》:“范于是东至洛阳,变名姓,求代廷尉狱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