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五年(1372)改邛水县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三穗县东长吉乡司前村。二十九年(1396)改置邛水十五洞长官司。清复改为邛水长官司。清以邛水十五洞长官司改置,治今贵州省三穗县。属镇远府。雍
元至元二十年 (1283) 升富顺监安抚司置,属叙州路。治所即今四川富顺县。辖境相当今四川富顺县及自贡市大部分地。明洪武四年 (1371) 降为富顺县。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升富顺监安抚司置。属叙
西汉太初元年(前104)改左内史置。《汉书·百官表》 注:“冯,辅也。翊,佐也。”职掌相当于郡太守,辖区相当于一郡,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城(今陕西西安市西北)。辖境相当今陕西渭
清雍正十二年 (1734) 置,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即今黑龙江省呼兰县。清西清 《黑龙江外记》卷1: “呼兰,以河得名,又号霍伦。” 光绪三十一年(1905) 于此设呼兰府。
春秋时晋邑。即今河北馆陶县。《左传·哀公十五》 年载: 子赣曰,“昔晋人伐卫,齐为卫故,伐晋冠氏”。即此。古邑名。春秋晋邑。即今河北省馆陶县。《左传》哀公十五年(前480年):“昔晋人伐卫,齐为卫故,
在今浙江湖州市东十八里。《寰宇记》卷94乌程县:西余山“在乌程县东一十八里。《舆地志》云:汉文帝封东海王摇之子期视为顾余侯,至孙,坐酎金失国,即此地也”。
即今云南富宁县东北剥隘镇。《清一统志·广南府》: 剥隘 “在 (宝宁) 县东南三百九十里,与广西田州之喇村及归顺州之送那邨接界”。民国时设县佐。
或作甘澍市。即甘草镇。在今江苏太仓市东北七十里江中。
①在今福建顺昌县南。《方舆纪要》卷97顺昌县:“石溪在县南二十里。相近又有碁溪, 皆出沙县界之桃源洞。《志》云,县西南诸溪皆流汇于大溪(金溪)。”②在今江西铅山县东。《方舆纪要》卷85广信府铅山县:石
一作棠。春秋楚邑,后入吴。在今江苏六合县北。《史记·刺客列传》: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即此。古邑名。又作棠。春秋楚邑,后属吴。在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