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岩画
在今广西宁明县西北明江岸边的花山峭壁上。清光绪《宁明州志》卷上:花山“距城五十里,峭壁中有生成赤色人形,皆裸体,或大或小,或执干戈,或骑马,未乱之先,色明亮,乱过之后,色稍黯淡。又按沿革一带两岸,石壁如此类者多有”。岩画高40米、宽210米,图像多达一千八百多个,全用赭红色颜料绘成,以人物为主,间有铜鼓、铜钟、刀、剑等器物和马、狗、鸟等动物形像。记录了当时人们举行祭祀活动的情况。为壮族先人文化重要遗迹。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今广西宁明县西北明江岸边的花山峭壁上。清光绪《宁明州志》卷上:花山“距城五十里,峭壁中有生成赤色人形,皆裸体,或大或小,或执干戈,或骑马,未乱之先,色明亮,乱过之后,色稍黯淡。又按沿革一带两岸,石壁如此类者多有”。岩画高40米、宽210米,图像多达一千八百多个,全用赭红色颜料绘成,以人物为主,间有铜鼓、铜钟、刀、剑等器物和马、狗、鸟等动物形像。记录了当时人们举行祭祀活动的情况。为壮族先人文化重要遗迹。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即铁北县。治任庄(在今山西平遥县北)。
金置,属广宁县。即今辽宁义县东南王民屯。后废。古镇名。金置,在今辽宁省义县东南大凌河东侧王民屯。辽废。
在今河南淅川县南。《方舆纪要》 卷79光化县: 党子口 “在县西北八十里。《舆地记》: 由县西北水行五十里至均州小江口,易小舟,又三十里至党子口”。
又作曲错、丘错。在今西藏南部,门隅地区达旺东南六十四里处。藏语意为富裕。原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为门隅地区三十二错、定(错、定是当地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1951年被印度政府非法占领。
在今安徽广德县东南。《明一统志》卷17广德州:石妇山“在州城东南五十里。众山环绕,中一峰独高,峰之颠有石高二丈许,如妇人状。旧传谢氏女介洁有守,登山化为石,藤萝薛荔,萦绕其上,如衣被之状,独露其面,樵
在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北。清乾隆六十年(1795)石柳邓领导苗族人民起义后,即以此为根据地,四出打击清军。
即今四川垫江县东北武安乡。清光绪《垫江县志》卷2:母安桥场在“治北三十五里”。
即莫贺碛。即今新疆哈密市东南之沙碛。唐岑参有 《日没贺延碛作》 诗。
清光绪三十年(1904)析科尔沁右翼前旗置,属洮南府。治所在哈拉乌苏(今吉林通榆县东南青龙泡屯),同年徙治七井子(今吉林通榆县)。1914年属奉天省洮昌道。1929年直属辽宁省。1954年改属吉林省。
西晋太康初改南平县置,属建安郡。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废。民国《福建通志》卷2《沿革》:“东汉建安元年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晋析为延平、宛平,殆取山川袤延,宛转中有平原之意。”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