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方镇名。光化元年 (898) 置,治所在澧州 (今湖南澧县东南)。领澧、朗、溆三州。辖境相当今湖南澧水、沅水中下游流域。后废。唐方镇名。光化元年(898年)置,治澧州(今湖南澧县东南)。后废。
西汉置,属常山郡。治所在今河北灵寿县西北十里故城村。晋移治今灵寿县。隋属恒山郡,唐属恒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省入行唐县。八年(1075)复置,属真定府。元属真定路。明属真定府。清属正定府。民国初
即今陕西耀县西北柳林乡。1941—1943年陕甘宁边区置同宜耀县治此。
1934年伪满置,省会在齐齐哈尔市(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杜尔伯特、明水、北安、德都、嫩江以西以北地,吉林通榆、大安以西地。1945年日军投降后废。
宋大理置,属秀山郡。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南勐拉坝子。
在今湖北鄂城市东三十里。《三国志·吴书·全综传》注引《江表传》曰:“权使子登出征,已出军,次于安乐。”即此。
即北石窟寺。在今甘肃西峰市西南五十里。
即石臼河。 在今河北平山县西北。 《寰宇记》 卷61平山县: “县西北五十里水出焉, 亦谓之石臼水,又谓之鹿水,出行唐东入博陵,谓之木刀沟,又谓之袈裟水,从此过石疃山,南流入滹沱河。”
北宋熙宁六年 (1073) 分河北路置,治所在大名府 (今河北大名县东北大街乡)。辖境相当今河北白洋淀以南,子牙河、滏阳河及京广铁路以东,雄县、霸州和天津市海河以南,及山东黄河以北地区。金正隆年间移治
在今山东庆云县北。《方舆纪要》 卷13庆云县 “板达营” 条下: 挂甲口,“相传韩信下齐,道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