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在今江苏苏州市西南,胥门外五里。《吴地记》: 胥门 “西南五里有越来溪”。北宋朱长文 《吴郡图经续记》 卷中: “越来溪在吴县之境,自太湖过横山至于郡城之西。盖越王由此水至于吴,故得此名。”
即今四川达川市南之州河 (前河),为渠江支流。《明史· 地理志》 达州: “东有渠江,通川江之下流,西南入渠县界,合于巴江。” 《清一统志 ·绥定府一》: 通川江 “在府城南门外。即渠江,一名东关水。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改庐州路置,为江淮行中书省治。明洪武后直属南京。治所在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辖境相当今安徽合肥、六安、庐江、无为、巢湖及湖北英山等市县间地。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又名祁沟。即今河北涿州市西南三十里岐沟。《水经· 圣水注》: 桃水 “出涿县故城西南奇沟东八里大坎下”。因地势险要,唐末于此置祁沟关。
在今河北满城县西南十里。《金史·地理志》: 清苑县 “有抱阳山”。《清一统志 ·保定府二》引 《旧志》: “两峰环抱南向,中谷温和,隆冬冰雪不积,故曰抱阳。又以花木蓊翳,亦曰花阳。有石洞数十处。又有龙
北宋置,即今宁夏隆德县。庆历三年(1043) 为德顺军治。北宋、金于此置陇干县。又作陇干城、陇竿城。北宋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筑,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因地在笼竿川,故名。庆历三年(1043年
在今江苏盱眙县东一里。《寰宇记》卷16:“按《宋书》云,元嘉二十七年,宋将臧质屯兵盱眙城内以拒魏师,魏引军士造弩台以射城中,因以为名。”
指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带之土默特平原(又称呼和浩特平原)。《敕勒歌》 云: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北齐书·神武纪下》: 东魏武定四年(546),高
北宋置,属江津县。在今四川江津市西南八十里吴市镇。
即长安城北面东头第一门洛城门。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汉城乡高庙村北。《水经·渭水注》 曰:“洛门又曰朝门,一名高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