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县
清乾隆三十八年 (1773) 置,属迪化州。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清徐松 《西域水道记》 卷3:昌吉河,“准语,昌吉,场圃也。河坝筑此,故名,后遂因水以名县”。光绪十二年 (1886) 属迪化府。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83年改设昌吉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改厅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属迪化州。1983年撤销,改设昌吉市。
清乾隆三十八年 (1773) 置,属迪化州。治所即今新疆昌吉市。清徐松 《西域水道记》 卷3:昌吉河,“准语,昌吉,场圃也。河坝筑此,故名,后遂因水以名县”。光绪十二年 (1886) 属迪化府。民国初属新疆迪化道。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83年改设昌吉市。
古旧县名。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改厅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属迪化州。1983年撤销,改设昌吉市。
即今陕西澄城县西北长宁水。《寰宇记》卷28同州澄城县引《水经注》云:“云门谷水源出澄城县界”,东流注洛水。
1915年于西布特哈总管地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即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34年日伪改设莫力达瓦旗。1915年由西布特哈地方析置,治西布特哈(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驻地尼尔基镇)。
东汉安帝时分辽东、辽西二郡地置,属幽州。治所在昌黎县(今辽宁义县)。辖境相当今辽宁葫芦岛市以东,辽河下游以西、大凌河中、下游一带。三国魏改为昌黎郡。东汉安帝时分辽东、辽西两郡地置,治昌黎县(今义县)。
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天成卫、镇虏卫置,属大同府。治所即今山西天镇县。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1928年直属山西省。1949年改属察哈尔省。1952年复属山西省。在山西省东北部、长城南侧,与河北、内蒙
即今山东文登市西北汪疃镇。清光绪《文登县志》卷3《坊市》:城北三十里曰汪疃集。1949—1952年为昆嵛县治。
即今江西泰和县西南马市镇。清置巡司于此。
明置,即今贵州毕节市东北六十里层台乡。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尝于此置层台卫。明置,今贵州省毕节市北。川贵交通要冲。清因袭。
元末明玉珍改佛乡洞长官司置,属沿边溪洞军民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一百里梅江乡。明洪武八年 (1375) 改为邑梅洞长官司。元末明玉珍改佛乡洞长官司置,治今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1931年置,属青海省。治所在结古(今青海玉树县)。在青海省南部、通天河畔,邻西藏自治区。属玉树藏族自治州。面积1.35万平方千米。人口8.2万。辖1镇、6乡。县人民政府驻结古镇。县名与州名同出一源,
北周保定四年(564)改安乐戍置,属东江阳郡。治所即今四川合江县。《舆地纪胜》卷153泸州引《元和志》:“以江在县侧合流为名。”隋开皇初属泸州,大业初属泸川郡。唐属泸州,移治今合江县西北白沙镇。元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