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 (塚) 头集
即今河南南阳市西南三十四里冢头村。清尹耕云 《豫军纪略》 卷 11: 清同治四年(1865) 七月,捻军 “至冢头集” 与清军激战。
即今河南南阳市西南三十四里冢头村。清尹耕云 《豫军纪略》 卷 11: 清同治四年(1865) 七月,捻军 “至冢头集” 与清军激战。
①即今新疆克拉玛依市东北白杨河。《清史稿·地理志》 塔尔巴哈台厅:“乌纳木河又东潴为艾拉克淖尔。”②即今新疆克拉玛依市东北乌尔禾。1947年在此设乌河设治局。
在今湖南澧县东南一里。《舆地纪胜》卷70澧州:竹城,“建炎、绍兴之扰,州尝寄治于仙明湖之南岸,以竹为城,至今人犹以竹城目之”。或说在今湖南岳阳市东。《方舆纪要》卷77岳州府巴陵县“刘备城”条下:“又有
①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境之红碱淖。《明史·鞑靼传》:成化九年(1473)秋,“满都鲁等与孛罗忽并寇韦州,王越侦知敌尽行,其老弱巢红盐池,乃与许宁及游击周玉率轻骑昼夜疾驰至,分薄其营,前后夹击,大破之
明洪武六年(1373)置,属西安行都司。治所在灵藏(在今四川德格县西北俄支)。辖境相当今四川大渡河上游以西,至西藏昌都地区及青海南部地区。清改为林葱安抚司。
明洪武六年(1373)置,属济南府。治所即今山东惠民县。宣德元年(1426)改武定州。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置,治今山东省惠民县。属济南府。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惠民、乐陵、阳信、商河等县市地。宣德
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周市镇。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新阳县: “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
北周置,为南阳郡治。治所即今河南南阳市。隋开皇初改为南阳县。唐武德三年(620)复置,属宛州。八年(625)废入南阳县。古县名。北周并宛、上陌二县置,治今河南省南阳市。属南阳郡。隋开皇初改名南阳县。
①亦名灶突山。满语谓呼兰呼达。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永陵镇南。《清一统志·兴京》:烟筒山 “在城西南五里”。②即今吉林磐石县北烟筒山镇。清光绪 《吉林通志》 卷15吉林府 《屯镇》: 西南“二百里烟
在今广西桂林市南四十里。明于此置巡司。
在今湖北黄州市内西北隅。北宋王禹偁(字士元)《黄冈竹楼记》:“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因作小楼二间,与月波楼通。远吞山光,平挹江濑,幽阒辽敻不可具状。”南宋陆游《入蜀记》:“楼下稍东,即赤壁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