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莫逆”。谓彼此友谊深厚,无所违逆于心。清侯方域《南省试策五》:“公卿大夫士相视莫逆,如出一辙。”见“相视而笑,莫逆于心”。清·侯方域《南省试策五》:“公卿大夫士~,如出一辙。”【词语相视莫逆】
源见“方寸地”。形容心灰意沮。唐白居易《病中五绝句》之二:“方寸成灰鬓如丝,假如强健亦何为。”
《礼记.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郑玄注:“县缢杀之曰磬。”后用以指犯有死罪的贵族和显宦。《隋书.高帝纪上》:“往者国衰甫尔,已创阴谋,积恶数旬,昆吾方稔。泣诛磬甸,宗庙以宁。此又公之
形容志趣相同的人彼此互相呼应。《易经》上说:声调相同,就产生共鸣;气息相同,就互相吸引;水往低处流,火往干燥处烧;云跟随龙,风跟随虎。圣人的作为,使万物自然而然的感应,真情得以显露;因而,以天为本,向
源见“馀光”。谓希求得到别人力所能及的帮助照顾。宋张孝祥《江州林知府》:“寒女绩苎,所愿分光于有馀;拙匠伐柯,尚欣取则之不远。”【词语分光】 汉语大词典:分光
指直不疑被冤诬盗金之故事。后以此典称赞人能宽容忍让;或指人遭诬蒙冤。直不疑,西汉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帝王侍从)官。有一次,与他同住的一个人告假回家,误将另外一个人的金带走。金主人发觉后
源见“南楼”。谓据胡床赏月。姚华《曲海一勺.骈史下》:“先生杖履留春,老子胡床玩月。”
原作“弗与共戴天”,意谓不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生活,表示仇恨极深,誓不两立。古人认为,与有杀父之仇的人,应当誓不两立,不在一个天底下生活;与有杀兄屠弟之仇的人,应当携带武器,随时准备械斗;与自己朋友有仇
源见“鹡鸰在原”。指兄或弟去世。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序》:“绍定改元,适有令原之戚,闭门谢客,因追思,捉笔纪录,不觉盈轴,以‘游宦纪闻’题之。”偏正 谓兄弟去世的悲伤。语本《诗经·小雅·常棣》:“脊
同“掷果车”。明阮大铖《燕子笺.题笺》:“你看他,乌纱小帽红杏衫,与那人笑立花前,掷果香车应不忝。”